“现在子女们孝敬,我吃穿、生病都不愁,生活过的蛮惬意的,多亏你们帮忙调解啊!”628日上午,家住江苏省海安县墩头镇新海村的周老太握着前来回访的墩头法庭副庭长毛中海的手激动不已。

 

周老太年近九旬,育有两子三女,子女家境较好。然而,周老太晚年并不幸福,患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丈夫和大儿子已过世,二女儿远嫁安徽。丈夫在世时,周氏夫妇已将家产分给两个儿子,未分给女儿。20多年来,她常因生活琐事、赡养问题与子女发生矛盾。这些矛盾历经5届村委会,100多次调解均化解,成为村里老大难问题。

 

今年2月底,周老太将子女诉至法庭,要求履行赡养义务。受案后,承办法官毛中海意识到矛盾复杂性,他决定送达时先了解案情。毛中海发现周老太住在不到10平米的阴暗潮湿的矮房中,用水缸改造的简易灶做饭,由于子女相互推卸责任,不尽赡养义务,生活异常窘迫。毛中海为眼前的一幕所震惊,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妥善处理。

 

314日,毛中海召集各方当事人到法庭调解,调解中子女们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女儿们认为他们作为出嫁女未分得家产,不应尽赡养义务,调解陷入僵局。

 

毛中海并不气馁,在老干部调解志愿者王友和陪同下,深入新海村调研了解当地风俗。经与村干部及周围邻居交谈获悉,当地有家产传子不传女的习俗,即出嫁女只得陪嫁不分家产,对父母尽赡养义务主要是逢年过节问候、送礼。

 

520日,毛中海再次组织各方到村办公室调解,并邀请村支书朱昌荣、人民调解员张忠琴参加。调解中,毛中海从法律角度分析,明确告知被告赡养老人是子女法定义务,不以任何条件为前提,儿子、女儿均应赡养。朱昌荣、张忠琴则利用当地水乡风俗,对女儿们展开思想引导,指出出嫁女不分家产是当地习俗;况且从法律角度而言,分家产是赠与行为,行为完成难以改变,希望不要反复纠结;同时,希望他们换位思考,如果自己年老时子女不孝敬也会难过。

 

经过半天的分头调解,各方意见趋向一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老太由四子女轮流赡养,小儿子操办善后事宜,医疗费和善后费用按比例由四子女分摊。至此,这起长达20年的赡养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据悉,近年来海安法院非常重视利用风俗习惯化解矛盾纠纷,要求干警办案不仅注重运用法律,而且要调研掌握风俗习惯,运用法律和风俗同步化解矛盾。今年以来,该院已运用风俗习惯成功化解家事、邻里纠纷2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