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大量涌入法院应引起重视
作者:朱来宽 发布时间:2013-07-03 浏览次数:850
近年来,随着银行金融结算种类的迅速发展,信用卡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工具越来越被人们接受,信用卡发卡量、交易额迅猛增长,进入诉讼领域的信用卡纠纷案件亦随之呈明显上升趋势。以宿城法院为例。
一、案件特点:
1、案件数量明显增加。2011年受理信用卡纠纷案件156件,2012年信用卡纠纷110件、信用卡诈骗案件32件,2013年截止目前就受理信用卡纠纷117件、信用卡诈骗案件32件。
2、案件公告送达多。信用卡案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众多,此类案件公告率为31.87%,且有上升趋势,近期受理的117件信用卡案件中有42件案件需要进行公告送达。这导致的案件审理周期延长及案件调撤率低等情况,对法院执行也造成一定压力,去年受理的110件案件中,其中有13件进入执行程序。
3、被告以年轻人为主。信用卡案件中80后、90后年轻人透支消费占相当大的比重,且年轻人“卡付卡”现象突出,即用一张信用卡的钱还另一张信用卡的债,造成个别持卡人先后办多张卡并多次欠款。
二、原因分析
1、银行发卡监管不严。银行盲目追求办卡数量,银行的业务员为了完成发卡的任务,所以对持卡人资信情况审查很不严格,办理信用卡仅需要收入证明,导致部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人透支后无力还款。
2、公民办卡过于轻率。不少公民申办信用卡只为银行小礼品,或碍于人情帮银行的朋友完成办卡任务,未充分考虑其实际需求和消费能力,怠于了解掌握信用卡的使用程序及还款规则,由此造成迟延还款或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3、持卡人故意躲避债务。银行在公民办卡时未尽提示义务,一般持卡人认为信用卡的逾期利息只是同期银行贷款的利率。但是到银行起诉时,逾期的利息可能比本金还要高,一些持卡人就故意躲避债务,将在办理信用卡时的地址和电话全部更换,以致法院无法直接送达。
4、银行怠于催款。银行通过电话、书信催缴后未果后,就起诉至法院,在执行阶段如果案件无法快速执结,就凭判决书做坏账处理。
三、对策建议
1、严格规范银行信用卡业务。银行要严格信用卡管理,提高申领办卡门槛,尤其是对申领人的资信、收入状况必须作出实质性的审查,符合条件者才能发放,对收入不稳定或信用有瑕疵者增设担保人制度,以控制和防范风险。
2、加强法治宣传和诚信教育。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对信用卡欠款超期不还严重后果的宣传,降低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带来的风险。持卡人应提高诚信意识,及时还款,同时要量力而行,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理的透支额度。
3、银行应尽到风险提示义务。银行务必要向信用卡申领人出具风险警示书,申领人阅读后应签字确认。持卡人超过规定的限额及期限透支信用卡时,发卡行要通过适当方式积极为客户提供信用卡账单通知和还款提醒服务。
4、健全金融监管机制。在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一个统一、有效地信息交流沟通平台,同时强化监管,注重对持卡人的跟踪观察,了解持卡人的信用变化等情况,及时对出现信用污点的持卡人停止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