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开发区法庭立足本职,联系实际,因势制宜,以公开审判流程、公开调解依据、公开判决理由等 “三公开”措施强化法庭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增强司法权威,收到明显成效。审结案件无发改,无投诉,无信访,服判息诉率达96%,在2011年全市40个人民法庭百分考核中位列第二名,连续三年蝉联盐城市城关法庭之首。

 

公开审判流程,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充分尊重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将诉讼的过程以及案件审理的方法和形式全盘告知诉讼当事人。在案件进门时,该庭提供《法庭诉讼指南》,告知当事人法庭处理案件的流程以及时间节点,特别告知他们案件的最终结案时间,避免他们法庭办事延缓,我行我素误解的产生。对于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定案裁判等诉讼措施均给予解释告知,让当事人明白诉讼产品生产流程与下线途径,彻底揭示诉讼的规律,去除人们司法垄断主观色彩,增强当事人参与诉讼的自信心。

 

公开调解依据,消弭久调不决误解。重视并加强对调解工作的宣传解释工作,让当事人充分了解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意义,理解法院对于调解工作所作努力。告知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加强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解释人民法院开展调解工作的法律政策依据,让少数当事人从反感调解立场转到理解支持调解工作的立场上来。在调解案件上,坚决贯彻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将案件事实查明,责任分清后再提出调解方案,不给当事人法庭和稀泥印象,源头防止强迫调解,久调不判认识产生。

 

公开判决理由,展示司法公正光辉。 强化判决书制作质量,全面客观地反映审判的过程和结果。充分分析各类证据,积极运用生活经验,规范使用逻辑规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力求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在法律上无争议。积极归纳争议焦点,有的放矢地开展说理工作,突出说理的充分透彻,严谨细密,做到论证有据,条分缕析,层层深入,结论唯一。该庭的判决书在全院率先外网公布,接受社会的检验监督,目前,没有一份判决遭受公众的否定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