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湖区群众诉讼,洪泽县法院定设立“洪泽湖水上巡回法庭”,推行水上巡回办案,审理、执行涉及洪泽湖、白马湖周边区域的渔民、渔业纠纷案件,为洪泽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创建“亲民、为民、便民”诉讼机制。针对湖区渔民交通不便问题,组织法官入住洪泽湖船塘渔港,登记预约立案、就地巡回审判、上门调处纠纷、宣讲法律法规,最大程度的满足群众法制诉求,使渔民足不出湖即可化解涉水涉渔矛盾纠纷。

 

开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司法活动。每周二巡回湖区,开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诉讼指导工作,能动司法,大力化解渔民诉讼难问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做好法律释明、判后答疑、来访人疏导、服判息诉工作,力促各类涉渔民商事纠纷调解解决。

 

构建“一村一员、覆盖全县”的司法协理员工作网络。从全县各个水乡聘任了126名以村干部为主体的司法协理员,发挥他们在群众中威望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协助法院开展审判、执行、纠纷化解及普法宣传等工作,切实解决法律文书送达难、案件当事人查找难、被执行人财产知晓难、矛盾纠纷调解难等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