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扬中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该院高度重视,认真查摆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确保审议意见得以全面贯彻落实。

 

强化对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的学习和宣传。通过更新司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学习研究,积极提高刑事司法效能。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严格执行新刑诉法规定,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慎审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把握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法律文书关。同时,加大宽严相济政策的宣传力度,结合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以及公开开庭的释法释明等多种形式,让更多的人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内涵,提高公众的接受度和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

 

认真把好刑事案件定案关口。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提高司法责任感,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程序关、法律文书关,严格依法定罪量刑,把所有的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继续通过案件质量定期评查,上诉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重点评查等方式,强化内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针对量刑仍然可能存在偏差的情况,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准确适用上级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以达到司法的统一与平衡。

 

切实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刑事审判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开展教育培训、业务研讨、调查研究和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高刑事审判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判决说理、化解矛盾的能力。强化对刑事审判重要环节、关键节点的监督制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刑事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继续通过定期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交办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开庭,加强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案件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促进刑事审判的公开、公正,在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下,共同推进我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