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晓虎:反侵蚀反腐败反黑恶 造就人民的忠诚卫士
作者:邱晓虎 发布时间:2012-02-14 浏览次数:800
原省委书记李源潮同志在政法工作文件中批示:“执法不严和对执法队伍管理不严两个大问题,应当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我们认为:李源潮同志的批示,抓住了政法队伍建设的要害,为政法队伍建设指明了工作方向。最近我们结合亭湖区人民法院多年来从严治院的实践,认真总结和探索了新时期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一致认为:“把反侵蚀、反腐败、反黑恶、严管理、严监督,造就忠诚卫士”,应作为加强政治队伍建设的根本抓手,才能确保执法队伍公正廉洁司法。
盐城亭湖区法院创于1983年,目前在编干警130名。多年来,在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及地方区人大的监督下,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开拓进取,多次被区委、市委评为先进集体,荣立了省高院集体二等功,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方面的一些经验和作法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全国多个兄弟法院来人来函到我院了解相关情况。建院26年来,上级机关先后从我院干警中提拔了6名副处级干部,同时从我院走出去的吴萍、陈燕萍成为了全国法官的楷模。“二萍”现象及取得的这些荣誉并不是偶然的,这有赖于我们持之不懈地加强队伍建设。正如区人大一位老领导所说:“政法队伍建设不抓不得了,抓好了了不得”。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怎么才能造就一支政治上坚强、作风上过硬、业务上精通的执法队伍,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探索和研究。任何事物都有规律可循,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观点。那么新时期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规律是什么呢?结合多年来审判工作和法院管理的经验,笔者认为,在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必须从思想上入手,找到行之有效的抓手,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造就新时代人民的忠诚卫士。
一、增强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四个第一”的理念
为了全面了解基层政法队伍的现状,亭湖区法学会近日专门召开了一次有区政法委、人大内司委以及公、检、法、司等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小型座谈会。与会人员分析了当前政法队伍的现状:一致认为近年来,基层政法机关与政法队伍,在依法治国的旗帜下,打击犯罪,保一方平安,维护改革与建设成果功不可没,政法队伍的主流还是好的,但是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可忽视。为此加强新时期政法队伍建设已成为刻不容缓的政治任务。
1、加强新时期政法队伍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建设美好和谐社会,必须要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胡总书记的这一要求,就成为了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基本内容。在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我们的基层政法干警直接面向社会、面对百姓,做的都是具体工作,面对企业改制、职工下岗、邻里纠纷、城乡拆迁、民间借贷等一类社会矛盾;面对地痞流氓一类黑恶势力;面对亲朋友好友说情风;面对长官意志一类的招呼;面对当事人为追求法外利益的请客送礼、贿赂;面对治安防范工作的高风险,如何应对?如何摆正权与法、情与法、利与法、色与法、名与法等等之间的关系?回避是不可能的,只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树立坚定的政治立场、具备高超的斗争艺术、较高的法律水平和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方能胜任基层政法工作。
2、加强新时期政法队伍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关键所在。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推进,司法已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逐年增多,以亭湖法院为例,1983年建院之初共受理案件207件,而2011年全年受案数达到13444件,全院一线法官办案数200件,法院队伍承担着日复一日超负荷的工作和异乎寻常的审判压力。同时,分析目前基层政法队伍的构成情况,以亭湖区为例:政法队伍来源主要来自四个方面,军队转业干部约占30%,社会招干进来的约占30%,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调进的约占25%,公务员招考的政法类大学生约占15%。因而当前的政法队伍构成中许多人缺乏系统的法治理念教育与法律专业教育,有些人虽靠系统内速成培训拿到法律文凭,由于缺乏系统的司法实践和严格的管理训练,法律水平相对滞后,面对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层出不穷,我们的法官有时会显得力不从心,难以适应现代司法的需要。
3、加强新时期政法队伍建设是实现公正司法的迫切需要。
实现司法公正,是党的要求、人民的希望、时代的呼唤。公正司法靠什么?公正司法一靠执法队伍的忠诚可靠;二靠执法管理的规范有序;三靠执法监督的措施得力;四靠执法效果的社会公认。队伍的忠诚可靠是公正司法的关键所在。当前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形势下,少数基层干警经不住犯罪分子的金钱、女色一类糖衣炮弹的袭击,而变色、变质,成为危害人民的瘟神,司法不公、司法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政法队伍还存在着办案效率不高、为民服务观念不强,有的案件久拖不决,有的案件久执无果,百姓捧着“法律白条”哭诉无门;有的执法人员仍被关系学、说情风困扰,办案缺乏公平正义;有的干警思想上麻木不仁,整天在日常事务和应酬的歌舞声中飘飘然;有的领导干部在“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支配下,对下属违法违纪的行为不是严查而是忙于护短。2009年重庆警方掀起的“打黑除恶”风暴,在打击104个涉黑涉恶团伙的同时,也挖出了一批潜藏在重庆政法队伍内部的“内鬼”,多名涉嫌包庇黑恶势力的党政干部和政法干警被调查处理。这场触目惊心的打黑斗争再一次为我们敲响警钟,当前政法队伍的形势绝不可以掉以轻心。
为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加强队伍建设事关重大,加强队伍建设势在必行,要牢固树立“四个第一”的理念,即服从服务,以民为本、执法为民作为执法者的第一追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执法者的第一目标;严守执业纪律,排除干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作为执法者的第一责任;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结合作为执法者的第一本领。
二、选准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做到“三反”
毛泽东同志说:“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矛盾。”在政法队伍建设中,经常碰到:繁重的工作任务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审判队伍的业务素质与审判工作的高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想,权、钱、色的诱惑以及黑恶势力的拉拢与反侵蚀、反腐败、反黑恶的矛盾等等。在这些矛盾中,我们认为反侵蚀、反腐败、反黑恶的斗争是当前政法队伍建设中的主要矛盾。
当前基层政法干警主要面临着“五大严峻考验”:一是面对社会上的关系学、说情风和权、钱、色的袭击,执法者的革命原则经受着严峻考验;二是面对社会经济利益法则的深刻影响,执法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受着严峻考验;三是面对社会上黑恶势力的拉拢、腐蚀和恐吓,执法者的政治立场经受着严峻考验;四是面对西方法律思想和制度的挑战,执法者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行为,经受着严峻考验;五是面对繁重的执法任务,执法者的艰苦奋斗工作作风经受着严峻考验。因此,我们应当牵住牛鼻子,找准突破口,扎实开展好反侵蚀、反腐败、反黑恶斗争。
1、反侵蚀,知荣耻,达到思想上正本清源。
意识形态领域的敌我双方斗争一刻也未停止,在基层政法战线,侵蚀与反侵蚀的特点主要有:一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在侵蚀基层政法干警的灵魂。市场经济利益法则影响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基层政法干警贴近生活,不在真空,亦受到相当影响。思想上任何偏差和动摇,执法为民还是执法图利的是非混淆,都有可能使执法目标和方向发生错误,使手中的执法权力被错用。二是西方国家法治思想消极面的影响,造成基层政法干警的思想混乱。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政法系统加大了同国外法律制度与法治理念的接触,一方面借鉴了西方法系的有益成份,另一方面有些人不问国情、不加批判地盲目吸收,“泥沙俱下”造成了思想上一定程度的混乱。三是封建主义特权思想侵蚀基层政法干警的健康肌体。基层政法干警许多人未经过严格的教育与考验,少数人把执法权力当作“招财进宝”的筹码,其封建特权思想一遇到气候适宜的土壤就“生根开花结恶果”。如湖北的佘祥林案,在将“冤案办成铁案”的可怕体系背后,正是超越法律的特权思想在作祟。
2、反腐败,倡清廉,达到司法活动公平正义。
反腐败,这是一个国内外政界都为关注的话题。尽管反腐教育每年都搞,反腐倡廉举措不断出台,但在一些部门和环节不廉洁现象仍有反映,法官的形象、司法的公信度受到了影响。当前,基层政法干警中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在执法身份特殊化,执法权力商品化,执法方法简单化,执法犯法典型化。因此,腐败已成为影响司法公正的毒瘤,反腐败成了关键之中的关键。
3、反黑恶,保本质,构建和谐社会。
事实证明,每打掉一批黑恶势力,就会揪出一批腐败官员、变质干警。“官匪勾结”、“警匪联手”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成为黑恶势力猖獗肆虐的主要原因。在实施打黑除恶的同时,深挖黑恶势力在政法机关的保护伞,清除他们赖以生存发展的“肥料”,显得非常必要。
三、强化队伍建设的手段——实行“三严”
要加强队伍建设,必须解决如何加强这个手段问题。针对队伍建设反侵蚀、反腐败、反黑恶的三大任务,我们必须坚持教育管理创新、监督制度创新、实践载体创新,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1、严格教育,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抓手,形成行之有效的学习机制。
一要抓观念教育。在政法系统开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广大政法干警只有深入学习,全面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和深刻内涵,自觉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队伍建设工作,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要不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对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的理解掌握及实践,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解决好政法干警“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如何执法、如何服务”等问题。
二要抓警示教育。在兼顾法纪条规教育、先进示范教育等各项内容的基础上,充分挖掘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成果,旗帜鲜明地突出警示教育主题,通过向政法干警展示一些触目惊心、发人深省的典型案例,促使其切实感受到教训就在身边、危机就在眼前、诱惑就在脚下,深刻认识到违法乱纪对于个人、家庭以及党和国家所带来的严重危害,从而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防微杜渐的自觉性。
三要抓素质教育。鼓励干警自觉学习,参加高学历教育,提高干警的综合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按照“面向实战、讲究实用、追究实效”的原则,紧扣岗位工作职责,紧贴工作实际,强化练兵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采取输出培训,请进授课、支持自学、实践提高,领导与老同志传、帮、带等方式,提高政法干警的司法能力。
2、严格管理,以文化建设为依托,形成有凝聚力的管理机制。
保持政法队伍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一套健全、完善、严格有力的科学管理机制。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从严治理队伍,使整个政法队伍能够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而努力,我们也需要一种文化的感召力,通过建设高品位的文化,在多层次多方式和潜移默化的作用下,对政法干警的思想、意识、品质、作风产生积极的影响,最终培养和造就一支党和人民信赖、满意的政法队伍,确保司法公正。
一要抓精神文化。要充分发挥精神文化具有的导向、凝聚、激励、规范、辐射的功能,在政法队伍中树立起高起点、高定位的精神目标和各项先进的工作理念,通过丰富的精神文化引导和激励全体政法干警奋发有为。
二要抓制度文化。司法文化既是一种文化现象,又是一种管理理念,是以管理为目的和以文化为载体的管理理论的有机结合,在司法活动中,具体表现为规范干警群体行为的各种制度规范。我们要坚持以制度抓管理,以机制强素质,形成涵盖各方面的制度体系,做到“五无”管理,即无缝隙管理、无间断管理、无缺项管理、无隔阂管理和无掉队管理。
三要抓行为文化。要按照队伍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不断规范干警的仪表、言谈、举止、交往,培养干警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良好的司法礼仪和生活行为操守。要探索完善队伍考核的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考核质量,整合考核资源,增强考核的真实性、准确性。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给能干事、敢干事、会干事的干警创造了一个充分施展才华的环境,让不思进取的人有一种危机和压力感,从而掀起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潮。
3、严格监督,以构建全方位监督机制为平台,形成有约束力的监督机制
执法机关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党和人民当然有权监督,监督应当包括六个方面:党的监督、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制度监督。
一要构筑内部监督防线。要推进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探索建立和完善合理的分案机制、合议机制、回避机制等,使执法和各个环节受到有效制约,使执法监督延伸到案件受理、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岗位、执法环节加强重点监督,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作出警示。强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抓内部执法办案监督的责任,将履行职责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使“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从而在单位内部构建“组织管理、领导关心、同事帮助”的管理监督网络,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要构筑干警家庭防线。坚持把干警的监督和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以外,与干警家属共建八小时以外监督岗制度,通过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发放慰问信,征求意见表,不定期走访干警家庭,个别访谈,了解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同时向干警家属介绍办案纪律,倡议干警家属吹好“枕边风”,念好“廉政经”,当好“贤内助”。
三要构筑社会监督防线。加强与人大及政协的联系,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深入到辖区机关、企业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了解对干警的反映和评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对检查机关及干警的执法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进一步健全司法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而把对干警的监督有效延伸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它不仅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而且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加强队伍建设过程中,我们不仅要进一步严格要求、严格教育干部,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同时还要进一步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部,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从而在反侵蚀、反腐败、反黑恶的斗争风浪里产生一批又一批人民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