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私恨故意放火进牢房
作者:王璐 发布时间:2013-07-02 浏览次数:203
江都郭村镇人张某因泄私恨,酒后火烧邻居家草堆。近日,江都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依法判处被告张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4月26日中午,几个好友在自己家“小聚”,高兴之下张某喝了7、8两白酒。吃完午饭以后,已经是醉醺醺的张某正准备给电动车充电的时候,听到隔壁家陈某院墙西南侧鸡窝里的鸡一直叫个不停,一想到陈某家鸡窝所在的地方是村里的集体土地,这条东西水泥路,早些时候坑坑洼洼,村里的群众代表曾允诺谁家把路给修好了,就把路边一间空仓库前的空地给谁家。可张某的儿子出钱将路修好后,谁也没再提这件事,而原本陈某也答应好的将仓库前空地上的鸡窝给挪走也迟迟未动。不仅如此,鸡窝旁堆放的几个草堆影响自家管道出水,张某一直劝阻无果。
张某越想心里越不舒服,一气之下就点了一根香烟扔向草堆,看到掉落在底部的香烟并未将草堆点着,张某又再次用打火机将草堆点着。火顺着风势越来越大,等消防队到达现场救火的时候,附近的几个草堆以及鸡窝等都已被烧掉。邻居报警之后,将还在现场的张某抓获,他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