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闹事殴打他人 姊舅双双被判实刑
作者:李振男 蒋亚男 发布时间:2013-07-02 浏览次数:207
顾某与孙某某两人系姊舅关系,均曾寻衅滋事等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此次,顾某又因喝酒过量,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孙某某不但未拉劝,反而帮忙殴打对方。2013年6月28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对顾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对孙某某判处拘役四个月的刑罚。
2013年2月6日21时许,顾某在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某KTV内唱歌喝酒,因见其朋友张某某与季某发生口角,欲殴打季某未果。当日23时,顾某在该镇某烧烤店内再次见到季某时,即上前用拳头殴打季某头部。一旁的袁某状即上前劝架,顾某即又对袁某实施殴打。孙某某见顾某和袁某扭打在一起,亦上去和顾某一起对袁某拳打脚踢。后被他人劝阻准备离开,刚走出店门,顾某见到赶来劝架的吴某,又上前殴打吴某的头部。最终致袁某左侧第九、十根肋骨骨折。并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顾某、孙某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孙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归案后的自首情节及赔偿的态度,最终得到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