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法院蝉联社会管理创新先进
作者:顾建兵 施燕华 发布时间:2013-07-02 浏览次数:418
近日,南通市委、市政府根据长安南通、法治南通建设考评表彰活动实施意见和年度考评办法,表彰了2012年度全市社会管理创新(长安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南通中院再次以高分蝉联这一光荣称号。
该院将2012年确定为全市法院“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年”,确立系统化、项目化推进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行政争议化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品牌项目,以点带面,实现整体协调发展;坚持“以执法办案维护社会诚信、以司法公信促进社会诚信、以职能延伸助推社会诚信”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法院在推动“诚信南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将司法审判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紧密结合,出台《服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22条实施意见》。就环境保护类案件展开专题调研,探索建立专业化审判机制,积极保障“美丽南通”护航工程。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点支柱企业、金融、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案件,探索和实践“裁执分离”司法强制搬迁模式,充分发挥法院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职能作用。
不断拓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平台载体。建立“关爱青少年企业家同盟”、外来人口集居地法官服务站,建设司法诚信体系新平台,不断拓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渠道。努力打造无讼村居,完善减刑假释与社区矫正对接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南通法院社会管理创新经验得到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