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扩大影响 酒后校门口举刀欲杀人
作者:金永南 刘华 发布时间:2012-02-14 浏览次数:291
去年10月13日15时20分,在通州小学放学的人流中,一男子突然举起菜刀,扬言要杀人,惊吓了一群学生。日前,江苏南通通州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人徐某因所住房屋一直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多次向社区、政府索要办理房屋产权证费用,一直未能达到目的。2011年10月13日,被告人徐某为了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以向政府施加压力,酒后持菜刀一把,于下午3时20分左右来到附近的通州小学,在放学的人群中,举起菜刀,并大声呼喊要杀人,引起放学的学生和接着孩子的家长恐慌。所幸一学生家长果断将其菜刀夺下,并与学校保安协同将其控制住,未造成严重后果。被告人徐某小学文化,曾患有精神疾病,后被治愈。经鉴定,被告人徐某有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