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与妻子吵了架,心情十分不好,驾车被交警检查时产生抵触情绪,竟然驾车撞击交警,最终为自己的不理智行为付出了代价。626日,通州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孙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56岁的孙某是通州区刘桥镇人,今年426日晚上因为琐事和妻子吵了一架,一气之下就驾车驶出家门。20时左右,孙某驾驶轿车行驶至通州区刘桥镇沈海高速公路辅路刘桥金城电信有限公司附近时,发现前方有交警执勤检查,于是就将车停下。当交警上前检查时,孙某因为心情不好,产生抵触情绪,在驾驶室将车门反锁,拒不下车接受交警检查。就这样双方在现场僵持约3分钟后,孙某突然发动汽车,在明知有交警在车头位置会伤及交警的情况下,仍猛踩油门将汽车向前行驶,在旁边的另一名交警及时将位于车头的交警拉开。后来,孙某驾车加速冲过交警为检查设置的障碍物逃离现场。在逃离过程中,车身左侧反光镜碰到交警的右手,致使表皮刮伤。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孙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且系初犯、偶犯,当庭自愿认罪,于是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