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平时关系不错的朋友,却在欠钱数额上发生了纠纷,借钱人为了一口怒气,纠集他人对欠钱人进行打击报复,最终不仅做不成了朋友,还要面临蹲监狱的处罚。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

 

2009年,王某因生意发展需要,向好朋友李某借款20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由于都是铁杆哥们,两人没有履行借款的手续。到了2010年还款日期快要接近的时候,李某向王某提及借款的事情,王某却以只借了18万元为由,拒绝偿还剩余的2万元。李某难以接受这个事实,心想:我借给你20万不要利息也就罢了,还要我倒贴2万元,于是越想越来气,遂产生了要教训教训王某的想法。201010月的一天晚上,李某纠集刘某等二人持刀进入位于句容市郊由王某经营的一家酒店内。为报复王某言而无信的行为,李某等人持刀对被害人王某的头部、四肢等部位乱砍,造成王某身上血流不止,李某等人逃离现场,王某被送到附近的一家医院进行治疗。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被害人王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经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于是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分别判处刘某等二人有期徒刑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