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琐事将亲戚打至脑出血 暴力男因冲动领刑五年
作者:李宁倩 夏燕 发布时间:2013-06-28 浏览次数:231
因琐事与亲戚争吵,最终将人殴打至脑出血,余思杨怎么也不会想到,年近50的自己竟然会因为一时冲动而面临五年的牢狱生涯。近日,该名暴力男子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该案于南长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
事情还要从2013年3月说起,某天下午,刚下班到家的余思杨接到了姐姐余琴的电话,余琴告诉他,自己正跟“冤家”陈老太吵架,让他赶紧过去帮忙。
一听到陈老太的名字,余思杨的怒气就止不住的往上冒。原来,陈老太是他们小弟余思亮的岳母,双方也算得上是亲戚,然而由于生活中经常磕磕绊绊,两家积怨已久。
余思杨挂完电话后便一路骂骂咧咧赶到余琴身边,发现余琴与陈老太正为一辆电动车的归属而争执不休。
陈老太知道余思杨是赶来帮忙的,便对其恶言相向,并对其全家进行诅咒,余思杨哪里受的了这个气,上前就对陈老太的头部挥了两拳。陈老太当即被打懵了,后脑勺着地躺倒在了地上。
眼看事情越闹越大,余琴赶紧上前扯开了余思杨。不一会儿,陈老太清醒了过来,爬起身继续坐在地上嘟囔着辱骂姐弟俩。此时,余思杨挣开余琴,又上前对老太的胸口、头部进行殴打,导致陈老太当场吐血。
片刻之后,陈老太的丈夫李华从家中赶来,见到妻子虚弱的躺在地上,他又气又急,立马打电话报了警。
当天晚上,陈老太就因脑出血而进行了开颅手术。经医院检查,陈老太左枕部硬膜外血肿、右额部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已构成重伤。
最终,南长法院认为余思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对其作出有期徒刑五年的判决。(文中署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