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春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随着法槌的落下,李春华诈骗一案也尘埃落定。

 

在邻里眼中李春华是个典型的本分人,为人宽厚,从没听说有过什么出格的行为,这次犯下这样的事情大家都很意外却又很同情。李春华今年33岁,正直壮年,生活虽不富裕,但一家人勤勤恳恳倒也不缺衣少食。

 

200610月,原本身强力壮的李春华被确诊为尿毒症,全家一夜之间陷入迷惘。为了能够早日治愈疾病,全家不惜余力,带着李春华四处求医。然而,病魔从来不会可怜谁,经过多次透析治疗,李春华的病至今仍未见好转,现已为慢性肾衰竭5期。长期的求医之路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有限的积蓄早已花光,全家负债累累。

 

李春华在在南京鼓楼医院看病期间,偶然间看到一则小广告。“代开发票”,就是这简短的四个字使这个“可怜人”走上了犯罪之路。在经过几个晚上犹豫之后,李春华拨通了广告上的电话。通过电话联系,买到了虚假的医院门诊病历、疾病诊断书、透析发票等单据,骗取到泗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偿金8680元。一次得手的李春华尝到了甜头,同年12月份,准备用同样地手段再次行骗时,被审核发现。

 

案发后,李春华主动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泗洪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