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保镖”原来是被雇来讨债的
作者:王璐 发布时间:2013-06-28 浏览次数:187
欠债不还,债主安排一帮“兄弟”,24小时监视借债人,直到其还钱才罢休。这种在电影里常见的事情,却真实地在江都上演。近日,沈某、乔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在江都法院受审,他们均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被判刑。
不还钱,请人跟着借债人
去年12月下旬,乔某向丈夫要钱时,得知王某欠丈夫的钱一直没还。于是,乔某开始向王某催债,但多次索要仍无结果。
当月下旬的一天,眼看着要过年了,王某还是没有还钱。乔某便打电话给朋友沈某,让他安排几个“兄弟”到王家要钱。
当日,乔某带沈某来到王家,嘱咐他让手下的“兄弟”24小时跟着王某,并交代,不准打骂,不准限制王某人身自由,直到他还钱才能离开。事成后,她会分一笔钱给沈某。
乔某离开后,沈某便把李某等人召集到王家,将乔某的吩咐转述给他们,并答应王某还钱后,会给大家好处费。
“保镖”轮流值守借债人家
当天下午,李某等10人带上被褥、方便面等物品,吃住在王某家。其间,他们实行“两班倒”工作制。平时,至少有2—3个人值守在王家,王某外出时,也有专人“保驾护航”。
就这样,10个人坚守了10多天后,王某仍没有钱还债,有些“兄弟”吃不消了,陆续退出。最后,只剩下李某等人。其间,王某陆续还了乔某丈夫部分债务,李某等人开始放松戒备。快过年时,王某趁机“逃走”,沈某才让李某等人撤离王家。
不过,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负责看守的李某等人归案后称,他们只是每天向王某催债,但王某欠谁的钱,具体欠多少,他们都不清楚。
近日,江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沈某、乔某等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时间长达一个多月,影响了王某的正常生活,沈某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沈某最后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拘役6个月;乔某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李某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中,多数熟人之间会因抹不开面子而不打借条,这是比较危险的情况。“亲兄弟也要明算账。”他表示,为了债务安全,借款给他人时,最好是要求对方提供可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或者提供汽车、房屋等物品作抵押担保,一旦到期不还,便可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要求执行其担保物,冲抵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