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集中宣判涉毒案件
作者:季志康 发布时间:2013-06-28 浏览次数:476
“本庭现在开始进行宣判。首先宣读被告人徐某的刑事判决书……”今天上午,随着威严的法槌落下后的一声巨响,昆山法院对三起涉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这三起涉毒案件均为贩卖毒品案件,其中涉毒数量最大的为9克。犯案人徐某今年41岁,是河南人。在此之前,他就曾因抢劫罪、贩毒罪而多次被判刑入狱,是个惯犯。然而出狱后,徐某并没有悔过自新,反而“重操旧业”再次做起了贩卖毒品的违法行为。去年10月凌晨,徐某在玉山镇昆太路和市后街路口附近将1包重0.2克的毒品冰毒以300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随后几天凌晨,心存侥幸的徐某再次于同一地点将5包共计3.2克冰毒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这一次,他却没能逃脱法网,被民警当场抓获,随身携带的另外9包共5.6克毒品也被当场缴获。随后,公安机关根据徐某的供诉分别在王某和徐某的住处再次缴获了所有藏匿的毒品。等待他的将是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及1万元处罚金的法律严惩。
另外两名犯案人王某和冯某都属于初次贩卖毒品,其中王某于今年4月3日,在玉山镇怡馨园小区内将1包重4.9克的毒品甲基丙胺卖给他人,非法获得2000元。冯某则在今年3月8日晚于玉山镇前进菜场附近,将2包重1.8克的冰毒以1200元贩卖给吸毒人员后被抓获,其暂住的1包冰毒也随后被缴获。宣判当日,王某和冯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处罚金1千元、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处罚金1千元。
据了解,这是昆山法院今年以来首次集中受理的涉毒案件,犯案人都为来昆人员。“毒品有百害而无一利,一旦沾染后就很难戒掉。毒品犯罪不仅给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带来危害,还会对家庭和社会的稳定造成威胁。”审判长季志康说,打击毒品犯罪不只是执法机关的工作,也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广大市民树立起防范意识,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