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民诉讼,丰县法院在巡回审判工作中,推行“定人、定时、定点”的巡回审理方式,不仅确保这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而且受到社区群众欢迎。  

 

该院坚持巡回时间固定,每月的16日至20日开展巡回审判工作,遇休息日或节假日而不中断,避免群众错过法律服务时间。巡回审判地点固定。该院以当地中心镇为主,点面结合,在11个乡镇相对固定地点开展巡回审判和提供司法服务,方便农村群众接受现场咨询。巡回审判法官固定。该院将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分成四个固定的巡回审判组,采取每个巡回审判组固定联系34个乡镇的做法,确保每个矛盾纠纷的调处或者法律咨询服务均由专人负责,做到司法服务的连续性,提升服务效果。据统计,2011年该院巡回审判工作共发送法律宣传资料1500余份,为民提供法律咨询或直接参与调处村民矛盾纷争526次,指导基层调解工作50余次,深受到社区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