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舍友反目 法官调解冰释前谦
作者:龚丹杰 夏凯 发布时间:2013-06-27 浏览次数:224
兄弟有难,江湖救急,这是好哥们之间义气;但是借钱不还,闹上法庭,就难免损害双方的感情了。近日,在江阴市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出借方姚某表示理解借款方黄某现阶段的困难,双方言归于好,重新订立协议,皆大欢喜。
姚某跟黄某既是老乡,又是大学同学,同住一个宿舍,感情不错。大学期间,姚某通过自己平时的省吃俭用和打工积累攒下一笔不菲的存款。2011年,黄某想投资一个小生意,急需用钱,他了解到姚某在宿舍里也是个公认的“小财主”,于是他开口向姚某借款两万元。姚某二话不说就将两万元借给了黄某。2011年6月13日,黄某又向姚某借钱3500元,并于当日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借款共计23500元。2012年,两人从大学毕业了。毕业前夕,姚某向黄某要求归还借款23500元,黄某由于手头资金紧张,只归还了5000元,尚有18500元未归还。
大学毕业后,姚某一直向黄某主张剩余借款,但是黄某迟迟未归还。“当初我那么讲兄弟情义,借钱给你,但是你却不顾兄弟情分,迟迟不还”,姚某越想越气,2013年3月,一纸诉状把曾经的好朋友告上了法庭。
经法官调解,姚某和黄某平心静气地做了一番谈话,说困难,摆诚意,拉感情,解心结,最终互让互谅,黄某也承诺在1个月内将欠款18500元付清,两“兄弟”相逢一笑泯恩仇。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社会的诚信建设很重要,社会上的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个人,人与人相处不要为了金钱而忽视了亲情、友情,今天你帮我,明天我帮你,心存感激,方能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