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元借条被人冒领 幕后策划竟是自己男友
作者:卢凤 发布时间:2013-06-27 浏览次数:208
家住江阴的何女士被小偷偷走两张借条,其中一张价值2万余元的借条还被人给冒名“套现”了,心急火燎的何女士赶紧报警,却万万没想到,偷借条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男友李某。近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件作出了判决,李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款5千元。
今年42岁的李某曾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08年刑满释放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2012年,经人介绍认识了何女士,两个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但也经常因为经济问题发生口角。2012年11月初的一天晚上,赵某像往常一样,看到女友家中灯亮着,便前去坐坐。不料何女士并不在家,因拥有何女士家中钥匙,李某便进屋等候。谁知何女士迟迟不归,李某又想起两人白天在电话中还为琐事吵过一架,便想气气女友,动起了歪脑筋:把她的借条拿走吓吓她。
因为对何女士摆放借条的位置一清二楚,李某很顺利便拿走了两张借条。没几天,李某参与赌博将身上的钱输的一干二净。身无分文的他想起自己身上还有两张借条,便打起了将借条“套现”的主意。
李某找到自己的一女性朋友胡某,让她冒充何女士给债务人耿某打电话,谎称急需用钱,由其表弟前来取钱。耿某并未起疑心,和“何女士”约好了时间地点。随后,李某找了一名黑车司机冒充“表弟”,让其前往耿某处取回借款本息共计20600元,给了“表弟”200元作为报酬,自己则拿了20400元。有了这笔钱之后,李某还积极地准备购买轿车。
一个月之后,何女士终于发现自己的借条被偷,两万余元的借款被人冒领的事情,便赶紧向警方报案,并将此事告知了自己的男友李某。得知女友报警的李某惶惶不可终日,只得向公安机关自首,坦白了上述事实,并退还了赃款20600元。
江阴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赵某系累犯,故作出如上判决。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冒充债主骗取债务人钱物的案件屡见不鲜,债务人在处理债务时要小心谨慎,当面与债权人交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