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26日,高邮一服装厂发生爆炸,正在职工厨房烧饭的仲某被炸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仲某家属将燃煤灶的制造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5万余元。

 

一声巨响 燃煤灶爆炸一人死亡

 

仲某和朱某是高邮一服装公司的厨房操作员。326日早上7点多,两人像往常一样来到厨房。840分左右,朱某把开水送往各个生产车间,仲某留在厨房烧饭。5分钟后,突然出现“砰”的一声巨响。

 

朱某第一个冲向厨房,但厨房的门紧闭,怎么也推不开,朱某吓得连呼救命。

 

老板刘某和工友闻讯赶来,刘某猛的一脚踹门进去。厨房里全是蒸汽,只能听到仲某的呻吟声。蒸汽慢慢散去后,刘某等人看到,仲某躺在地上,后脑处不住地冒血,现场一片狼藉。后仲某被送到医院。330日,仲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无产品 厨具厂赔偿60万元

 

接到110举报后,高邮成立事故联合组进行调查。后查明,该厨房使用的燃煤灶系宝应某厨具制造厂生产。30岁的沈某是该制造厂唯一的设计员。

 

2009年上半年,沈某开始模仿其他企业自行设计燃煤灶,但在设计中,他并没有图纸、标准及设计参数,仅凭客户要求的尺寸设计。

 

至事故发生时,该厂共生产8台燃煤灶,主要销往高邮境内。8台产品均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出厂时,也没有向客户提供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68日,联合组作出事故调查报告,认定“3·26”死亡事故是一起因企业无制造燃煤灶的资质,不具备生产燃煤灶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燃煤灶安全装置失效而引起爆炸,致人死亡的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仲某的丈夫及子女将该厨具制造厂告上法庭,要求厨具制造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75万余元。

 

近日,高邮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厨具制造厂当场给付仲某的丈夫及子女赔偿款共计40万元,余款20万元于2014630日前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