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具厂设计员自制煤灶酿命案
作者:何寿青 发布时间:2013-06-27 浏览次数:196
今年3月26日,高邮一服装厂发生爆炸,正在职工厨房烧饭的仲某被炸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仲某家属将燃煤灶的制造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5万余元。
一声巨响 燃煤灶爆炸一人死亡
仲某和朱某是高邮一服装公司的厨房操作员。3月26日早上7点多,两人像往常一样来到厨房。8点40分左右,朱某把开水送往各个生产车间,仲某留在厨房烧饭。5分钟后,突然出现“砰”的一声巨响。
朱某第一个冲向厨房,但厨房的门紧闭,怎么也推不开,朱某吓得连呼救命。
老板刘某和工友闻讯赶来,刘某猛的一脚踹门进去。厨房里全是蒸汽,只能听到仲某的呻吟声。蒸汽慢慢散去后,刘某等人看到,仲某躺在地上,后脑处不住地冒血,现场一片狼藉。后仲某被送到医院。3月30日,仲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无产品 厨具厂赔偿60万元
接到110举报后,高邮成立事故联合组进行调查。后查明,该厨房使用的燃煤灶系宝应某厨具制造厂生产。30岁的沈某是该制造厂唯一的设计员。
2009年上半年,沈某开始模仿其他企业自行设计燃煤灶,但在设计中,他并没有图纸、标准及设计参数,仅凭客户要求的尺寸设计。
至事故发生时,该厂共生产8台燃煤灶,主要销往高邮境内。8台产品均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出厂时,也没有向客户提供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6月8日,联合组作出事故调查报告,认定“3·26”死亡事故是一起因企业无制造燃煤灶的资质,不具备生产燃煤灶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燃煤灶安全装置失效而引起爆炸,致人死亡的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仲某的丈夫及子女将该厨具制造厂告上法庭,要求厨具制造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75万余元。
近日,高邮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厨具制造厂当场给付仲某的丈夫及子女赔偿款共计40万元,余款20万元于201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