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蜕变木马高手 助盗QQ牟暴利被判刑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6-26 浏览次数:202
他仅有初中文化,却是一个编程高手,然而他的才气并没有用于正道,而是成了网络盗窃分子的帮凶。近日,刘某因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8岁的刘某初中毕业后,因对计算机比较感兴趣,所以报名参加了计算机中级培训班,并顺利取得了上海计算机应用中级资格,并掌握了数据库编程知识,后随母亲到福建打工,因上海的证书不通用,所以,又报名参加自学考试,买了一台旧电脑,开始练习编程,没想到第一次自考C语言,笔试和上机成绩均达到90分以上,这给了刘某莫大的鼓舞。此后,他又接触了Delphi编程语言,并在几家小软件公司当上了Delphi程序员,之后,开始有网友,请他写程序,并付费给他,刘某觉得这是生财路,就辞掉了软件公司的工作,专门写程序上网卖钱,为了能赚更多的钱,他开始接触比较深层次的编程技术。2005年,刘某找到了一段关于“传奇”游戏的木马程序源代码。经过研究,他看懂了,从中学会了一些编写木马程序的方法,此后,在另被告人曹某达成合作协议,他开始为曹某窃取别人QQ、游戏账号提供程序支持。
经查明,2009年3月至2010年10月间,被告人刘某在安徽省芜湖市家中,先后编写制作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QQhook、SPY09等计算机木马程序,通过网络销售,5年间共计获利80多万元。期间,被告人曹某以销售代理的形式,协助被告人刘某将其编写制作的木马程序,销售给被告人嵇某等人,同时利用上述木马程序中的“收信后门”,非法获取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QQ、同城游戏等帐号及密码,转售他人获利,并向被告人刘某支付提成。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曹某为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被告人曹某其行为也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依法均应予惩处,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