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陪同伙自首 被识破同落法网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6-26 浏览次数:198
冒充多年未见的“表侄子”,孙某伙同李某骗走仪征70多岁的杨大妈5万多元。李某后被警方列为在逃人员。自以为没被发现的孙某,在陪李某自首的过程中,被警方识破。近日,两被告人因诈骗罪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0年5月20日上午,家住仪征的杨大妈到菜市场买菜。一男子自称是她老家的“表侄子”,跟她套起了近乎。杨大妈信以为真。“表侄子”说,他与司机去送货,路过仪征时车出了故障,想跟杨大妈借点钱修车,并承诺下午就把钱还上。杨大妈回家和女儿商量后,把5万多元全借给他们。杨大妈的女儿越想越不对劲,打电话到老家才发觉被骗。
仪征警方通过现场物证,锁定了一46岁男子李某。去年10月23日,李某来到仪征公安局自首,陪他的是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男子。民警发现,该男子与杨大妈当年报案时,所描述的假表侄十分相似,遂对该男子进行盘查。最终,男子交代,他就是李某的同伙孙某。原来,案发后,警察多次上门规劝李某家人做李某的工作。去年10月,李某打算自首退赃,但觉得只他一个人退有点亏,于是,他找孙某商量。此时,孙某不确定警方是否掌握了他的情况。一番商议后,孙某同意,以李某的名义,把自己的那部分赃款也退掉,但又不放心把钱给李某,就陪李某一起自首,顺便探探警方所侦查的情况,没想到被民警识破。据了解,2010年5月至2011年11月,李某、孙某是盐城人,在仪征、上海等地,以冒充亲戚借钱等方法诈骗作案3起,骗得6.9万余元。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孙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