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总会发生些虽在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坏事让人唏嘘,好事让人感慨,坏事变好那也真让人哭笑不得。张某与马女这对小夫妻,打定主意要离婚,谁知纷争中张某无意将马女打成轻伤,惹上官司,两人倒彼此怜惜起来,再不提离婚的事,最后沭阳法院判处张某犯故意伤害罪但免于刑事处罚。

 

张某与马女都是沭阳县沭城镇人,80后,结婚没有几年,因张某在沿海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常年出差在外,而马女在沭阳工作没有多少假期,小两口聚少离多常常为此争吵。2012年末,两人又因为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升级,马女有诸多抱怨,张某也有很多不满,两人开始进入冷战。2013年,马女提出离婚,张某起先不同意,后来觉得两人性格都太倔强不肯迁就对方,两人一起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处理婚后财产分割事宜。在法院进行调解期间,两人在家中大吵一架,张某情绪激动,冲动之下掌击马女面部,打完后就甩门而出。后张某去上班,半途中担心不已返回家中,马女已在其母的陪同下到医院检查。经鉴定,马女左耳部外伤性鼓膜穿孔,已构成轻伤。得知马女受伤后,张某后悔心痛不已;马女看到张某被带走,事情进入司法程序,也是焦心不已,到处奔走,两人这才发现彼此仍然真心牵挂对方,遂撤销起初的离婚诉讼。

 

沭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犯罪情节轻微,且犯罪后自首,并积极赔偿马女的经济损失,得到马女的谅解,因此对其不需要判处刑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遂判决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