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打伤前妻触犯法律 荒唐父亲欲带儿同进监
作者:孙海雷 发布时间:2013-06-26 浏览次数:226
6月24日,江苏省射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被告人梁某某因前妻吕某某未提前告知,而前往其住处拿取衣物,而对吕某某大打出手,并用不锈钢茶杯砸伤吕某某的头部及面部,最终造成吕某某构成轻伤。
被告人梁某某与被害人吕某某之前协议离婚,八岁的儿子交由被告人梁某某抚养,梁某某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只是靠自己的父母接济,没有进取心。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梁某某抱有严重的抵触情绪,虽承认其有殴打吕某某的行为,但始终认为打人行为不触犯法律,并扬言若是没提前告知而去他家的,他都会动手打人,并坚决拒绝吕某某因伤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拒不悔罪认罪。
经庭审合议庭决定对被告人梁某某予以逮捕,并立刻交由射阳县公安局执行。谁知,在执行逮捕过程中,梁某某死死抓住自己儿子的手臂,要求公安人员把儿子一同带走。公安人员予以制止却遭到被告人梁某某的激烈反抗,吕某某在旁边哀求被告人梁某某不要伤害孩子,被告人梁某某却一意孤行,死死抓住儿子的手臂。
最终,在几名公安人员以及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的阻止下,其儿子脱离了父亲的控制,站在旁边瑟瑟发抖,梁某某的行为遭到周围群众的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