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庭前评估工作高效、有序、规范进行,促进刑事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泗阳法院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共同展开调研,构建委托评估绿色通道机制。

 

成立庭前评估专业组。在社区矫正中心成立庭前调查评估三人组,专门负责法院、检察院委托调查工作,三人组在收到委托调查函后立即开展调查,确保工作及时启动,避免层级交办调查的繁琐环节。

 

实行按需分类分流制。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对于可能判处监外刑的,及时启动庭前评估程序,尽量将评估程序前移;根据案件轻重缓急情况将委托评估分为简捷类、普通类、特殊类,并在委托调查函中标明所属类别,实现繁简分流。

 

规范调查评估报告。理由说明制,即社区矫正中心在对被告人进行评估时,不仅要提供最终结论,还应在评估意见中分析适与不适社区矫正的原因,并提供详实的调查材料;评估报告签名制,由评估承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规范报告形式,便于当庭出示。   

 

构建信息通报机制。构建定期、不定期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多层面、全方位的定期约谈,及时发现问题、即时解决难点;对于个别特殊案件随时沟通,撤销缓刑、假释等收监的信息提前沟通,确保双方适用法律统一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