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崔沈文 发布时间:2013-06-26 浏览次数:432
毒品类型案件多发高发,不仅直接危害涉毒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极易诱发其他犯罪,形成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近年来,扬中法院刑庭在坚持依法严惩毒品类型罪犯的同时,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和预防活动,不仅有效降低了毒品犯罪的发生概率,而且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禁毒氛围。
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毒品犯罪危害公民身心健康,颓废社会风气,并容易引发盗窃、抢劫等其它恶性犯罪,危害很大。依法运用刑罚严惩和预防毒品犯罪,不仅是发挥刑罚威慑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有助于遏制毒品犯罪的发展和蔓延。
把握量刑平衡,稳妥实现宽严“相济”。对毒品案件的审判,对于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的被告人,一般均应当依法从宽处罚;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坚持区别对待,充分考虑从宽处罚情节。
加强法治宣传,积极开展禁毒综合治理。以宣传禁毒法为中心,围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通过庭审直播、公布典型案件、深入基层发放禁毒资料,举办禁毒法制讲座,建立禁毒对象帮教制度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了一系列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禁毒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