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为我们所做的工作,某某公司已经自动履行了义务,给付了工程款!”2月6日上午,宿迁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到又一名权利人的致谢电话。该院在诉服中心开展执行督促工作两年来,已促动66件案件自动履行,履行标的1800余万元。

  为使当事人能够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促进司法和谐,宿迁中院不断强化诉讼服务意识,将执行工作节点细化,程序前移,有效化解了法院执行压力。对有可能自动履行、达成履行和解协议的案件,在执行立案前督促义务人及时主动履行义务,对已进入执行程序尚未执结的案件,查询执行进展情况,催促执行。该院在诉服大厅设置了执行督促窗口,建立相关台账,加强对该项机制的宣传,明确专职执行督促员做好该项工作,为当事人带来了很多便利。仅春节期间,该院利用执行督促,使360万元农民工工资款得以顺利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