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结合“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新一轮发展,苏州法院怎么办?”主题讨论活动,苏州中院党组超前谋划全市法院新一年审判管理工作。

  苏州中院党组明确今年是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提升年”,要实现苏州法院审判绩效跻身全省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对继续加大审管力度,优化审判绩效明确提出了工作要求。

  要加强对全市法院审判管理的组织领导。将审判质效态势分析和审判管理指导列为对下指导的重要内容。基层法院党组需每季召开本院质效态势分析会。

  要进一步推动基层法院审判层级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人民法庭规范管理、全面优化审判绩效。

  要充分发挥审判管理部门的参谋职能作用。放眼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长远发展,重视审判管理部门建设,进一步配齐配优审管力量;要推动中院各业务部门加强条线监管指导。加强对下指导和质效指标的跟踪管理,全力优化部门和条线审判质效指标。

  要进一步完善科学评价体系,加大审判绩效考评权重。强化以实绩论英雄、以审判绩效评价法院工作的导向,在基层法院科学发展评价体系中,进一步加大审判绩效考评权重。在对业务庭庭长和法官审判绩效考评中,加大重点指标的设置和权重,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要继续加大对审判绩效考评结果的转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