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就热心的庄稼人庄某怎么也没想到,抱着保护环境的心态组织他人燃烧桔梗,却因用错了方式把自己送进了班房。日前,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罪。

 

邳州人庄某一家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庄某平日就是个热心人,看见看不惯的事做不到眼不见为净,总是想着出出头、说说理,周围邻居也都知道他的个性,总称他是个“耿直人”。201210月,庄某像往常一样去地里转悠,当他路过一处地时,忽然看到村里的齐某在把桔梗往一块堆,他顿时联想到最近村里总有人烧桔梗弄得村里乌烟瘴气,心想这不就逮了个现行。于是,庄某大喝一声“干什么呢!”,走上前去阻止齐某。齐某被突然出现的庄某吓了一跳,等他弄明白庄某的意图时,矢口否认自己要烧桔梗。庄某揪住齐某不放,齐某平时就是个不愿服软的人,便阴阳怪调地刺了庄某几句,庄某的火爆性子也上来了,和齐某越吵越凶,最后相互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庄某将齐某面部打伤。庄某打完人后便离开了,齐某去报了案。经公安局法医鉴定,齐某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右眼眶内壁骨折。后庄某被本地派出所民警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庄某不能正确处理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庄某接民警电话传唤后自动归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其与齐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赔偿齐某损失48000元,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处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