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知己反被盗 偷窃行为不可饶
作者:熊鹰 发布时间:2013-06-24 浏览次数:188
我们说一生中得一知己足以,那是因为我们相信友情无价。但当您的知己把您的钱偷走了,您会如何处理呢?6月20日,昆山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朋友之间的信任实施盗窃行为的案件。
张敏和李霞都是外地来昆山的务工人员,住同一宿舍,张敏年长,平日里对李霞照顾有加,李霞对张敏十分信任,是人们羡慕的一对好姐妹、好知己。有一天,李霞从银行取了3400元钱,因担心弄丢,就请张敏将钱缝在自己上衣口袋里。过了几日,张敏心中忽起了贪念,就趁宿舍中没有人的时候,拆开李霞的上衣口袋,偷走了3400元。李霞在一番寻找无果的情况下向警方报案,经警方调查,案件很快告破,并将犯罪嫌疑人张敏抓获。在法庭审中,张敏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悔恨自己做出的愚蠢决定,导致自己失去了朋友,破坏了前程。最终法院依法对该起盗窃行为作出判决,张敏因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寄语:朋友之间的信任弥足珍贵,平时需要我们格外的珍惜呵护,不能因外界的诱惑所动。本案中张敏却利用了李霞的信任,实施了犯罪行为,最终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