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拉客惹出祸 挥拳相向领刑罚
作者:刘光亮 发布时间:2013-06-24 浏览次数:221
因为占道等待客人上车,以至于后面的车辆通行不畅,车主与他人之间发生摩擦,一拳打在被害人眼球上致其重伤。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2年10月的一天上午,被告人王某向往常一样骑着电动三轮车来到句容某医院门口等待客人。为了能够多拉点客人赚点钱,王某便不顾他人将三轮车停在了行人道路上,导致了医院门口的人行道路的拥堵。过了一会儿,被害人李某也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准备从医院门口的人行道上路过,可是到了医院门口的时候,李某发现王某的三轮车挡住了自己的去路。于是李某大声的要求王某将车子挪一挪,好让自己的三轮车过去。听到李某的大声吆喝后,王某心里觉得很不舒服,所以也没有要挪车的意思。见状后,李某首先上去对王某进行动手,紧接着王某也不甘示弱进行还手。期间,被告人王某朝被害人李某的右眼部击打一拳,致李某右眼球破裂,右眼眶壁骨折。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王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于是依法判决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