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窃被抓竟吞刀片 主犯落网被判10个月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6-24 浏览次数:217
逛集市时,突然被人用烟头烫了一下,三两个人围上来帮忙弹烟灰。遇到这样的“热心人”,仪征老汉很快识破假象,抓住一名偷他钱的小偷。谁知,小偷为逃避处罚,竟当场吞下刀片。近日,该案主犯卢某被仪征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仪征老张今年75岁。2011年4月25日,仪征月塘镇逢集。老张揣着600元,准备去买头小猪。就在他逛集市时,一个抽烟的男子从对面走来,“不小心”把香烟戳到了老张肩膀上。“对不起,对不起……”男子连忙帮老张弹烟灰。这时,旁边的两个男子十分热心地上前帮忙,“还好没烧到……”说完就要走。老张顿时感觉不对劲儿,一摸口袋,600元钱不见了。老张立即反应过来,一把抓住弹烟头男子的腰带。见状,另外两名“热心”男子转身就跑。这时,老张确定3人是同伙,向弹烟灰的男子要钱。“不是我拿的。”男子挣不脱,但见周围那么多人,开始向老张“求和”,“我们到外面说,我把钱给你。”老张不信,就是不撒手。争执间,有群众打电话报警。见状,男子竟吞下随身的刀片。随后,男子被带至医院,刀片被取出。
男子供述自己姓王,今年37岁,曾因扒窃被劳教。在劳教期间,他认识卢某等人。出来后,卢某等3人找到王某,提议一起去集市上扒窃。王某答应了。案发当天,王某等人发现,老张穿着讲究,中山装口袋里鼓鼓的,决定对他下手。案发后,该案另外两名嫌犯落网。3人随后因盗窃罪被判刑。2012年11月2日,主犯卢某被逮捕。
仪征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至4月间,卢某伙同王某等3人在南京、仪征扒窃两起,窃得现金3000余元。案发后,卢某退出赃款1500元。鉴于卢某系主犯,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