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贷粉碎富婆豪宅梦 开发商索赔违约金百万
作者:赵淑雯 发布时间:2013-06-24 浏览次数:214
本该是富婆一掷千金,毫不犹豫购买下300多万的豪宅。但是陈玲交完首款100万,中间出了差错,拿不出其余的200多万,是钱也没了房也没了,还被房地产开发公司给告了。
离婚后,陈玲独自一人在苏州打拼,这几年手头上宽裕了。身边朋友都开始炒房,她也有些心动。经多方打听,她看重了园区某高档小区。这套房子非常不错,湖景房,装修精致,户型端正,陈玲看后相当满意,只是价格要300多万。回家后,陈玲思来想去,考虑再三,还是决定买下这套豪宅。于是,陈玲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中陈玲付掉前期款项100万,剩下的尾款在一个月内付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陈玲早就盘算好,先付100万,剩下的就去银行贷款。当她兴致冲冲的跑去银行贷款时,却被告知由于政策调整,银行放贷收紧,她不符合贷款的条件。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开发商不停的打电话、发催款函,陈玲被搞得焦头烂额,自己这些年的积蓄也没了,还被到处追债。陈玲实在拿不出那笔巨款,无奈之下就只好一直拖着。开发商那头追不到尾款,又找不到陈玲的人,只好求助法院,要求陈玲支付违约金100万。
经过法官的多次调解,事情有了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双方同意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返还陈玲85万元。法官提醒:购房者在购置房产前,应当对房产、贷款政策有充分的了解 ,如需贷款应当先去银行对自己的贷款能力做个评估;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合同条款特别是违约条款要看仔细。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贷款办不下来,可以允许购房人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样一旦贷不到款,也不必承担过多赔偿责任,有据可依,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