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伙伴对簿公堂 法官巧化干戈
作者:相艳妮 发布时间:2013-06-24 浏览次数:203
近日,宝应法院氾水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为110万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成功修复了当事人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了双方利益的共赢。
锦程电缆厂与上海远方公司一直都有业务来往,合作关系一直比较融洽。后远方公司下属的某分公司因生意需要,向锦程电缆厂购买一批电缆线。由于该分公司资金紧张,经协商,锦程电缆厂同意延后结账。此后,该分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迟迟未能付款,锦程电缆厂遂向远方公司催要货款,却遭到对方的一再推脱。为了追回货款,锦程电缆厂一纸诉状将远方公司告上法庭,同时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宝应法院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赶赴上海进行保全。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之间合作已久,简单下判不利于双方今后的合作。于是,承办法官找到远方公司的负责人,向其发出应诉通知书,同时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然而开庭当日,远方公司的负责人却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尽管如此,承办法官仍然没有放弃,而是继续与公司负责人联系。经过再三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远方公司之所以不愿意参加诉讼,是因为该分公司在购买电缆时没有告知总公司,因而不愿为其偿还债务。得知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向远方公司告知其作为总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从双方公司的合作关系出发,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促成远方公司主动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