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是所有人都有“退一步天高地阔、让三分心平气和”的雅量,总是会为些毫厘之争失和气、伤筋骨、破钱财。席姓本是沭阳县钱集镇钱集居委会的大姓,不用追溯到五百年前就已经是一家人了。为了宅基地的地界问题,紧挨着居住的两家席姓人多次争吵,近日,竟为一堆砖“乱过”地界大打出手,导致一方入院。双方拒不接受调解,最后,沭阳法院判决原告席女因本次纠纷造成的医疗费8944.4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34元、误工费902.61元、护理费434.59元、交通费130元共计10642.61元,由被告席某及妻子吴某赔偿90%9578.35元。

 

席女跟席某系庄邻,多年来因为宅基地地界问题经常发生摩擦,不过都是在口头上交锋,经大队领导多方调解,虽不满意但也默认了当下的界址,倒也没再像乌眼鸡一样。近日,席某与其妻吴某发现席女家的砖头“越界”了,认为席女又要挑衅,就与席女理论,在争吵过程中,吴某撕扯席女的头发,席某又用拳头击向席女头部,导致席女受伤,被送往沭阳钱集医院治疗,同日被送往沭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席女轻型颅脑损伤、脑震荡,出院医嘱,继续对症治疗,休息两周,不适随诊。在法庭辩论中,席某及其妻认为,席女是故意将砖头堆在自己家宅基地上,发生口角的当天,席女有意挑衅,先打人然后装被打躺在地上,自己不应该赔偿,但是没有具体证据。

 

沭阳法院经审理认为,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原、被告双方因宅基问题发生纠纷,二被告遇到纠纷采取措施不当,共同致伤原告,二被告应当连带承担侵权责任,因原告在纠纷发生的起因中存在一定过错,应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减轻额度酌情确定为10%。调解不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有关规定,遂判决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