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新车,对车辆相关政策知之甚少,此时有人以“车管所”名义打来电话,把你的身份证号、居住地址、车牌号说得一字不差,并以你的新车可以享受退税为由向你索要银行卡号,这样的诈骗伎俩你可千万别不能再上当了。424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信息泄露侵权纠纷,戳穿了骗子的这一诈骗“新招”。

 

2011619日,常州人张某在其男友陈某的陪同下,订购北京现代牌IX35新锐版2.0自动档小型客车一辆,两人当场支付5000元现金作为定金,订车客户登记为陈某。

 

98日,张某分别用三张中国建设银行龙卡支付了购车余款,随后几天,平安保险公司和汽车销售公司工作人员先后为其办理了车辆保险和车辆登记上牌手续,车辆保险及车辆上牌所登记的车主均为张某。917日,两人前往汽车销售公司提了车。

 

921日上午,陈某申请自选了车牌号,但没有挂起。当日下午5点左右,陈某接到一电话,电话中一名男子自称是常州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要和陈某核对一下他的车辆信息。说着,该男子就将身份证号、住址、购车时间,甚至还未挂在车上的牌照号报给了陈某。这时,对方告诉陈某,他的车子按政策可以退税,并要求陈某报出银行卡号。陈某相信了,于是找出银行卡,如实报出了卡号。可当晚6点多钟,陈某发现自己银行卡上2300多元现金被取走。这时,陈某方才感觉上当了,随即到派出所报了案。

 

报警回来的陈某前思后想,觉得这2300元不翼而飞,肯定与自己及女友的身份信息被泄露有关。是谁泄露了自己的信息呢?由于这一环节涉及到3家单位,分别是汽车4S店、保险公司、常州市车管所。为此,陈某以这3家单位对自己的信息保护不善,致其受骗为由,将他们悉数告上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要求3家单位赔偿自己损失2300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天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的银行账户及密码泄露,是直接导致陈某2300元被骗的原因。本案中,陈某并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与其所受损失直接相关的银行账户帐号、密码已为三被告所知悉并泄露的事实,故陈某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遂于18日一审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陈某不服,于326日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常州中院于424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法官说法】

信息泄露索赔必须与损失相关联

 

 

身份证号、电话号码、银行卡号等与个人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披露。本案陈某的损失是由于其个人信息泄露所致,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直接导致陈某被骗2300元的信息是其银行卡号及密码,而不是车牌号、电话号码等其购车身份信息。

 

本案中,要对陈某所有的银行账户进行款项划转,前提条件是拥有该账户的密码。在不获知银行账户及相应密码的情况下,凭借陈某在上述购车、登记上牌、办理保险过程中向三被告明示的个人信息,并无可能造成陈某银行账户资金被划转的损害结果。换言之,即使查实三被告泄露了陈某购车过程中的个人身份信息,由于这个信息不能直接导致陈某银行存款被冒领,要求泄露者承担赔偿责任,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此案提示我们,银行卡账号不能轻易告诉陌生人,在接到陌生电话时要注意甄别、判断其内容的合理性、真实性,同时要有效核实对方的身份及电话来源。购车者如果确需办理购车退税手续,也应当由陈某携带相应资料至税务部门办理,仅凭一个电话就能购车退税显然是不能轻易相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