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院长开庭审案 副市长出庭应诉
作者:张美芳 发布时间:2013-06-21 浏览次数:697
6月19日上午,海门法院第一审判庭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庄严宣布:现在开庭!坐在审判长位置上的是海门法院院长潘建,坐在被告席上的是海门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炎。旁听席上席无虚座,来自各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认真旁听开庭。原告季某与被告海门市公安局不服治安处罚一案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季某与第三人陆某原是某保险公司同事。2012年8月10日,原告与第三人因工作原因发生纠纷,原告被致伤,在医院治疗时向被告报警。被告于2013年3月5日对两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告不服,将海门市公安局告上法庭。
经过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海门法院当庭判决驳回原告季某的诉讼请求。
海门法院在办理行政诉讼案件中,尊重起诉主体,建立起平等有效的对话制度,推动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近几年来,海门法院一直保持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