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度、深度、温度:泰州法院阳光司法纪实
作者:王小新 于波 徐育 翟敏 发布时间:2013-06-21 浏览次数:825
提升司法公信的突破口在哪里?泰州中级法院院长熊毅说:“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要提升司法公信,必须积极探索多元化司法公开方式。这两年,泰州中院倾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不断丰富司法公开载体,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渠道,让审判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了与群众的感情,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网络问政 沟通更有广度
今年2月23日早晨7时15分,网友“天涯浪子浪”在泰州中院开设的“阳光法院论坛”发帖,询问他的释明书为何还没有拿到。
8时35分,院长熊毅看到这一帖子,立即责成相关庭室自查。在了解确因法院工作失误造成释明书延发的情况后,熊毅在论坛上以实名公开道歉:“尊敬的网友,对我院工作人员的失误,我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我院已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道歉帖一经发布,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好评热议,不少网友发帖“为阳光法院叫好,为泰州中院叫好,为熊院长叫好!”
没有公开就没有正义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这是美国学者伯尔曼曾说过的一句话。在法治不断进步的今天,特别是在信息化时代,司法公开乃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身正不怕影子斜”。泰州法院的司法公开实践告诉我们,只要是依照法定程序办案、秉着公心作出裁判,心中无愧于事实、无愧于法律,面对“围观”、炒作,做到依法能公开的全部公开,给“暗箱”安上长明灯,让“潜规则”无处遁形,人民群众就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泰州法院的司法公开实践还告诉我们,在强调实体公正的同时,更应该注重程序公正,严格依法办案和保护诉讼各方当事人权利,这是“看得见的正义”,它对于诉讼的公开、透明以及裁判的终局性、可接受性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独立价值和意义。坚持程序正义是对法官的一种自我保护手段,只要法官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办案的,就应该有底气、有能力让当事人哪怕是败诉方也服气。所以,只要不折不扣地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公正作出裁判,人民群众一定会有积极、正确的评价。
“阳光法院论坛”是泰州中院顺应网络时代新要求,拓展沟通渠道、加强司法公开、回应百姓呼声的一项创新之举,该栏目于今年年初在泰州网络论坛“望海楼”开设,论坛实行专人值班制度,对一般性帖子要求涉及庭室及个人在24小时内给予明确回复,疑难复杂类帖子则最迟在3天予以回复。同时,规定凡未能在限期内回答的,须向院领导说明情况。正是建立在“及时、客观”基础上的办帖机制,“阳光法院论坛”逐渐为网民所接受,泰州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截至今年5月底,论坛发帖数达到2285个,在处理回复的发帖中,态度发生根本转变服判息诉或对处理回复表示满意的有106帖,满意率达到72.6%。
如今,每天第一时间上网查看信息、回复网民留言,已成为泰州中院领导的日常工作之一。除了开设网络互动平台、网络电话、院长信箱、实名微博等长效性问政平台,泰州中院还将网民从网络空间请到现实中来,通过定期组织庭审观摩、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网友看法院”等多种形式拓宽民意交流、沟通渠道,加强对法院的监督。
“网络民意是社会民意的缩影,反映的是广大群众的切实期待,处理好网络意见,既是一种工作方法,更是一种政治态度——群众对我们有期待,我们就应该回应并满足这个期待。”“全国十佳法官影响力微博”获得者、泰州中院副院长纪阿林对于网络问政模式充满信心。
群众参与 公开更有深度
“以前一说到执行难,我们就埋怨法院、埋怨法官,总以为里面有什么猫腻,这次参与了案件执行的全过程,我感觉到法院还是很公正的,法官也确实不容易。”被邀请参与泰州中院“我在执行现场”活动的代表老冯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我在执行现场”是今年泰州法院推进执行公开透明、解决执行难而开展的一项司法公开行动,每个月都会选择几个具有典型性的执行案件,向社会公开邀请广大市民参与执行的全过程,并在法院的网站上设立专栏,参与活动的市民可以将感受、意见、建议直接发布到专栏中,一旦有市民反映执行法官违规操作、贪赃枉法,法院纪检部门将迅速介入,严肃查处。自活动开展至今,已有300多名市民全程参与了50多起案件的执行,在社会上收到了较好的反响。
蒋大妈是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丈夫被摩托车撞伤,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肇事方赔偿医疗费2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肇事方不仅不主动履行,反而跟法院玩起了“躲猫猫”,一直下落不明,且查不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蒋大妈总以为法官和肇事方之间“有关系”,不断上访要讨个说法。泰州中院执行局邀请她参加“我在执行现场”活动,全程跟踪案件的执行过程。在历时1年多的不断跟踪走访后,承办法官偶然发现了肇事方在某银行账户有2万元刚刚进账,得知这一令人欣喜的消息,承办法官和蒋大妈立即动身奔赴银行,对肇事方的2万元实施了划拨。至此,这起陈年积案得以顺利执结。蒋大妈让女儿代笔,在法院网站的专栏中写下了“我在执行现场,我被法官感动”的留言,并亲自将写有“捍卫法律、人民靠山”的锦旗送到了法院。
为加大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泰州法院进一步健全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扩大查询范围,通过电子显示屏、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为当事人查询执行案件信息提供方便。在执行工作中,对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的,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对选择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的过程和结果全面向当事人公开;对执行款项的收取发放,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的程序和结果等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及时告知当事人,使执行工作在双方当事人监督下进行,让群众能随时监督法院、监督法官。
吸纳民意 审判更有温度
“现在开庭。带被告人到庭……”
3月20日下午,法槌在靖江法院刑事审判庭敲响。
三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和审判员没有像往常一样休庭讨论,而是来到了旁听席,认真听取了参加旁听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审判员将这些意见和建议总结归纳后,在判决中得到了体现。法院最终对被告人予以了从轻处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这一司法公开的创新举措为泰州法院赢得了掌声。
为了让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的工作尤其是审判活动有更感性而深入的了解,同时让案件审判实现更好的社会效果。泰州两级法院每个月都会安排一次这样的“法院开放日”和旁听庭审活动。
庭审结束后,参观的客人们东摸摸,西看看,还有几个人主动要求到审判台上坐一坐,敲一敲法槌……对法院所有的事物都显示出了好奇。大家走进法官办公室,与正在工作的法官、书记员面对面交流。
在活动过程中,泰州中院还向参观者发放问卷调查表,请大家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写下来。在收集到的这些意见和建议中,有的是关于案件审判方面的,有的是关于法院工作的。比如有的群众提出法官应该更多的走出法院,到社区、到企业和群众“亲密接触”;有的群众提出,泰州中院的十大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他们非常喜欢,希望全市法院都能把这项制度推广开来……这些宝贵的建议经过整理归纳后发给了相关庭室,对法官们了解群众想法,促进作风转变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促进作用。
“以前总觉得法院和法官很神秘,有点冷冰冰的,几次走下来觉得法院和法官很亲切,很有人情味!”不少代表在活动结束后都深有感触。
“要让人民群众信任你,首先得让人民群众了解你。旁听庭审让公众近距离了解法院,也让法官能近距离听取民意,有助于加深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认同,有利于营造崇尚法治、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社会氛围。”,熊毅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