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仪征法院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寓教于审”的方针,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六步审理法”,坚持把“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改造、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未来、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作为审理每一个案件的立足点,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听,就是在向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送达起诉书时认真听取他们对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的意见,耐心倾听他们对犯罪的认识及今后的打算,未成年被告人在学习、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法定代理人在教育子女方面的做法、困难等。

 

二填,就是由未成年被告人填写《未成年人测试卷》、《法律知识测试题》,法定代理人填写《未成年人家庭调查表》,进一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平时表现、悔罪态度及法律水平、监护条件等情况。并针对被告人的态度和情绪,进行相应引导,促使其正确对待审判。

 

三查,就是聘请53 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未成年被告人审前社会调查员,通过走访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在单位、学校、社区的一贯表现,分析其走上犯罪道路的轨迹,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剖析犯罪原因,查找犯罪根源,为庭审教育做好准备。

 

四审,就是在前期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开庭进行审理,查明犯罪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及时定罪量刑。

 

五教,就是全程开展法庭教育,审教结合,寓教于审,庭前由法官根据审前调查情况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耐心细致教育,庭审中及宣判后由审判长引导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人民陪审员就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对个人与家庭的影响等发表意见,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认罪服法、遵纪守法教育和深层次的感化、挽救,促使其认罪服法,重新做人。

 

六助,就是对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提供司法援助,为其指定辩护人。2011年以来,我院依法为25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在家庭、学习、工作等方面遇到困难的人员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如少年庭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张某予以资助,使其顺利读完高中。除此以外,我院还对涉少案件依法缓、减、免诉讼费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