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民间借贷异常活跃,由此也引发了大量借贷纠纷的产生,特别是大额借贷纠纷日趋增多。

 

一、大额借贷纠纷形成的原因分析

 

1、资本市场的需求。随着私人经商和办企业增多,对资金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再加上银行对借贷条件的限制,企业必然将借贷转向民间。但是随着私营企业经济的风险性及不稳定性,特别是随着当前企业的原材料上涨、劳动力成本增加,金融危机对企业的严重影响,致部分企业资不抵债,引起私人业主弃企外逃,引发大量民间借贷纠纷。

 

2、银行对信贷要求过于严格。由于融资的需要和银行对信贷的严格限制,企业无法获得大量资金,只能以高利息吸收民间资金,一旦企业因种种原因经营不善或不能正常运转。特别是当前企业受金融危机的冲击,企业更是举步维艰。随即会引发借贷纠纷。

 

3、民间借贷形式简便灵活。由于民间借贷的形式多简便灵活,一般只需打个借条,无须抵押担保。无须签订书面合同或到公证部门公证。最多找个熟人担保,故快捷、简便、易行。由于民间借贷融资快捷,故企业多采用民间借贷。

 

4、一些当事人生财心切。社会上部分人因手中有多余的闲散资金,为了获得巨大利益,他们主动将资金借贷给别人。

 

5、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增高,为买房、子女教育、子女结婚大额借贷的较多。一些当事人不顾实际承受能力而大笔借款,后因无法还贷而发生纠纷。

 

二、对大额借贷纠纷的应对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新闻媒体和举办宣传栏、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合同法》《担保法》以及金融借贷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民和企业的法律意识。

 

2、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我国现有法律没有明确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合法民间借贷之间的界限。民间借贷作为金融融资不可或缺的补充,国家应该尽早制定适应其发展的法律法规,合理引导其直接投向政府鼓励的投资产业和项目,推动民间借贷规范有序运行。

 

3、增强抗风险能力。个人在借贷时一定要考察对方的是否具有还款能力和是否诚实守信等,不要为对方一时所允的高利息所蒙骗,从而不断降低借贷的风险。

 

4、订立借款合同要规范。要在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等指导下签订正规的书面合同,在书面合同中对借款的金额、利息、利息计算的起止时间、违约的惩罚措施等条款都要写清楚、必要时要到公证部门去公证。

 

5、增强抵押担保能力。对借贷时的物的担保,如对抵押的房产等物办好必备的相关手续。

 

6、增强诚信守信意识。公民和企业要诚信守信意识,强化诚实信用,不能因为自己的一时经营不佳而逃避和躲避还款,特别是在借贷时要结合自己的生产和家庭实际情况及自己的还款能力谨慎予以借贷,而不能盲目借贷,以至造成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