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1时,药家鑫案受害人张妙的父亲张平选、丈夫王辉及其代理人张显等人来到药庆卫家楼下,准备到药家此前药庆卫在微博上许诺的捐赠款20万。0209日《新京报》

 

去年发生的在校大学生药加鑫肇事后捅死伤者案曾倍受亿万公众的关注,肇事者行为性质之恶劣毋庸赘言,而一句“农村人难缠”更是深深地戳痛了民众的心窝。最终,在强大的民意压力下药加鑫被处死,此案也被评为201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件。

 

然树欲静而风不止,受害人张妙家属的所谓“维权”再掀波澜,可谓满城风雨。但这次民意和舆论的天平却没有倒向那些曾经的弱者,反而是对“弱者”的反感、质疑甚至愤怒。民众的怒火肯定不是对罪犯药加鑫的同情,也许是受害人丈夫那句不要带血的钱过于记忆犹新了吧。

 

是的,弱者处于社会的最底层,缺乏参与社会进步所需要的知识、才能甚至机会,他们的权利容易遭受侵犯,而自身却缺乏相应的维权能力,他们的案件通过媒体的介入后可能会受到放大关注。尤其是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导致阶层对立抬头,任何歧视弱势群体的言论或者行为都会触动社会的敏感神经,都会受到公众的一致挞伐。

 

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就是让弱者的权益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实现。当张妙被害后,公众全程关注、监督此案,社会也立即伸出援手,捐款捐物,努力用物质的补偿和人性的温暖来抚平死者家属的伤痛,告慰逝者的在天之灵。

 

可现在,弱者变味了,维权变味了,因为张妙家属的此次“维权” 无论从任何角度都属于无稽之谈。药加鑫的赔偿责任判决书中已经载明“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其父药庆卫并不是赔偿主体,而药庆卫的捐赠款也是附条件的——用钱换取死者家属的谅解。“弱者”时至今日的无理取闹不禁让人要问:曾经的信誓旦旦何在?基本的法律常识何在?诚实信用的做人准则何在?公众的捐款用完了吗?你们所的称“寻求其他手段要钱”包括不择手段的打砸抢吗?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民意的评判是公正的。社会要尊重、同情、支持弱者并不意味着纵容、迁就、放任弱者。贫困不是维权的借口,弱者不是图利的本钱,民意更不是任何人可以操弄的木偶!“弱者”拥有权利但没有特权,他们的维权也应当恪守底线——任何维权行为都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和道德容忍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会侵犯他人的权益,也包括其他弱者的利益,甚至最终损害到社会的整体利益。

 

对于弱者自身而言,也要有点“贫贱不能移”的骨气,不该自己的钱不要生非分之想,财富的收获也要靠自己的辛勤耕耘,而非不择手段。

 

《尚书》上载“维齐非齐”,孟子说“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理性地说,社会要发展就不可能没有差距,没有差距就没有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社会要提供的就是身份和机遇上的平等,让弱者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能够成为强者,而弱者的权利也受到全面的保障,将社会差距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社会成员,无论强与弱,他们的权利都要得到维护,而他们的违法行为也一视同仁地受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