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悉心调解 十年积案一朝结
作者:杨贵亮 刘娟 发布时间:2013-06-18 浏览次数:241
经过徐州铜山区法院执行法官的细心调解,一起纠结长达十年的老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杨某一次性给付赔偿款56000元。
1998年7月,叶某经熟人介绍与铜山某镇卫生院的职工杨某一同前往黑龙江省绥化市找王某购买木材。7月2日,叶某将货款9万元交付王某,王出具收条。发货前,叶某因要事返徐,杨某留下与王某一同组织发货。后王某根据杨某的要求,以杨所在单位卫生院为收货人,经铁路发三节车皮木材,每节车皮木材价值4.5万元;其中二节车皮木材发给叶某,一节车皮折抵偿还杨某的欠款。货到后,杨某持卫生院出具的介绍信将木材全部领走。叶某找杨要回属于自己的二车皮木材时,杨拒付,只给付叶某1万元现金,称三车皮木材都是王某还给他的面粉钱。为此事,叶某奔波于东北、镇卫生院、杨某之间二年多,仍无结果。
2001年,叶某将杨某诉至铜山法院,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杨某偿还叶某货款8万元,利息15000元。判决生效后,杨某仍然拒绝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叶某申请铜山法院执行。不巧的是,次年2月,杨某因疾病去世,该案终止执行。
2012年9月,叶某又来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由杨贵亮法官执行。杨法官接手该案后,调出当年的审理、执行卷宗,通过阅卷掌握了基本案情;通过与叶某的详谈,了解到叶某祖籍广西,收养了8个因地震失去父母的孤儿,为了抚养他们来到徐打拼;为让孩子生活的好些,叶某拿出自己的积蓄,又借了一部分款,去东北做木材生意,结果没赚到钱还欠了一屁股债。10年来,为了抚养8个孩子,叶某吃尽了苦头,赚了钱既要抚养孩子又要还债。由于多年的辛苦劳作,年近六旬的的叶某身体状况令人堪忧。
通过法院综合信息系统几番查找,杨法官终于查找到被执行人杨某的妻子杨某、儿子杨某某于2007年作为原告起诉至铜山法院,主张杨某的债权。当机立断,杨法官裁定追加二人为被执行人,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之后,二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杨法官到交管所、房管局、各金融机构查询二被告人的财产状况,冻结了杨某的银行存款56000元。为了使案子得到圆满解决,杨法官并没有简单地把钱划拨.而是找到了杨某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到自杨某去世后,杨某一人独自抚养儿子,生活也很辛苦,所以不愿意拿钱替丈夫还债。杨法官耐心的给杨某讲解法律规定,又告诉了她叶某的不易,最终杨某同意还款。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杨某拿出56000元偿还叶某,其余欠款叶某自愿放弃。10年未结案,经过杨贵亮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