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法院启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
作者:华茜 发布时间:2013-06-18 浏览次数:470
惠山法院认真落实新《刑诉法》规定,全面启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帮助顺利回归社会。
根据《江苏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少年审判庭和综合档案室认真研读,确定封存程序。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少年庭严格审查,决定案件是否封存。对符合条件的,制作“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卷宗档案加盖“档案封存”印章,再移交档案室。档案室建立专门案件封存档案库进行单独存放,由专人实施保密管理。同时,该院严格区分卷宗,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卷宗保密处理,对依法查询封存档案的单位,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情况予以保密,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