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法院的统一部署,金湖法院自本月初开始集中开展全省法院庭审评查、裁判文书和定案把关机制评查专项活动,着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该院分别规定了这次三项工作的专项评查范围,庭审评查的范围为当月开庭审理案件的庭审,评查比例要求不少于当月庭审总数的10-15%。裁判文书的评查范围为当月裁判并生效的所有文书,要求不少于当月结案文书总数的30%。定案把关机制落实情况的评查范围为去年120日至今年520日之间审结的判决案件,评查比例为每名审判人员抽查3件;对发改案件、重点涉诉信访及当事人举报投诉的案件由审管办组织逐件进行评查。

 

评查采取百分制考核,根据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质量等次。在评查方式,一是业务庭自查,由各业务部门组织人员按照评查范围和比例,对本部门的庭审、裁判文书和定案把关情况进行评查。庭审评查应组成不少于3人的评查小组,旁听庭审,现场填写评查登记表,现场打分并划分质量等次。裁判文书评查的人员应认真审阅文书,填写评查登记表并根据得分情况划分质量等次。定案把关情况的评查,评查人员要调阅卷宗,主要在评议笔录、汇报笔录、裁判文书签发等定案把关的环节上认真审阅,填写评查登记表并根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划分质量等次。二是审管办组织集中交叉评查。由审管办组织业务部门进行集中交叉评查,评查庭审不少于10个,评查裁判文书不少于150份,定案评查把关案件不少于30件,评查情况均填写评查登记表并划分质量等次。三是审管办复查。由审管办对各业务部门评查过的裁判文书和定案把关机制的案件进行复查,复查的比例不少于10%

 

为提高这次专项评查工作的效果,该院成立了“三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强化对评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同时明确三名院领导各自牵头负责一项评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