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执行被移送公安刑事侦查
作者:马永林 发布时间:2012-02-10 浏览次数:286
为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将财产转移到亲戚名下,玩起金蝉脱壳之计,机关算尽最终还是难逃被强制清偿债务的下场,而且还以拒不履行裁判罪为由被移送公安侦查。2012年2月工资9日,如东县人民法院追回转移财产企图逃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并以拒不履行裁判罪为由被移送公安侦查。
被执行人李某是如东县马塘镇的村民。经营水产生意,在生意往来中,被执行人李某欠下多人货款25万元。向多人借款。债权人多次追偿未果。数名债权人将李某诉至如东县法院,法院均作出判决,判令履行还款义务。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李某拒不按照生效判决的规定履行给付货款义务,并将财产转移到其哥哥名下。经查,存款,汽车,房产。另一方面,李某仍不断的向他人借款,拖欠他人货款。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李某谈话,催促其履行给付义务,均毫无效果。法院穷尽办法也未能查出其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无奈,法院于2012年2月2日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4天的强制措施。但是,被执行人李某愿意接受拘留也不愿意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
2012年2月6日,据知情人反映,被执行人李某将其财产转移到其哥哥名下。执行法官立即找被执行人哥哥核实这一重要线索,其哥哥矢口否认。2月7日,在如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协助下,将哥哥拘传到如东县人民法院,向有关银行查询被执行人李某以更改后的新姓名名义的存款时,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在县农业银行以其新姓名名义储存的活期存款两笔,共计6万元。于是,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其中的5万余元予以强行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