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节就要到了,可是在武进法院刑事法庭河南籍的张大爷并没有享受到这个节日带来的喜悦。他从破破烂烂的贴身衣服里翻出一叠皱巴巴的钞票,一张张数过去,一共6000元,哆哆嗦嗦地交给了办案法官。那双黑黄粗糙满是皱褶的手诉说着他生活的艰辛。这些钱是他靠乞讨、东拼西凑出来的,他的儿子张某因抢劫罪近日被武进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1313日在外谋生的张某一年到头也没赚到钱,心想要弄点钱才能“衣锦还乡,回家过年”啊。张某与朱某、郝某(均另案处理)一合计,邹区凌家塘市场附近做生意的人多,快年底了肯定有钱。晚上六点多,他们就携带自来水管、剪刀、手套等作案工具,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至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凌家塘市场寻找目标实施抢劫。在该市场果品区12号南侧水泥路上,朱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撞击被害人胡某,张某、郝某下车劫取胡某的挎包,遭到反抗后,张某持自来水管击打胡某头部,郝某趁机将挎包抢走,内有现金人民币20000余元及账本等物品。经鉴定,被害人胡某头部受轻伤。张某分到赃款5000余元,然而,他并没有把钱拿回家过年,而在菜场赌博输掉了。

 

201319日,武进区公安局民警在武进区邹区镇某出租屋里将张某抓获,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期间,张某多次请求工作人员联系其家属,要求家属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希望得到宽大处理。工作人员联系到了张某的父亲后,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劫取公民财物并致1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综合张某系累犯,有坦白情节,且已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等量刑情节,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