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院出台加强对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指导的意见
作者:朱建伟 发布时间:2009-02-26 浏览次数:499
本网无锡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提升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无锡中院刑事审判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从健全工作制度和明确重点业务指导以及创新工作机制三方面入手,制定具有可行性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围绕实现刑事审判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的主旨,明确了加强对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指导的总体要求。在此基础上,从强化制度建设出发,建立健全六项主要工作措施,除了包括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和大要案、敏感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落实发改交换意见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二审审理信息反馈制度和案件复查制度,还建立了正副庭长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这一新举措。通过中院刑一庭、刑二庭正副庭长每年分别与一家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建立工作联系点的方式,重点指导刑事审判工作机制的完善与创新,努力构建上下联动的创新性工作机制。
同时,在正确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机基础上,明确三方面的刑事审判业务指导重点:一是针对常见的或者多发性的犯罪,逐步制定相对统一的量刑标准。二是研究制定不同罪名缓刑适用的具体标准,规范全市法院的缓刑适用。三是研究制定不同罪名财产刑的判决标准,规范全市法院的财产刑适用,坚决防止“以罚代刑”或者主刑与财产刑明显不协调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