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仅用3天时间,为12名农民工执行到62万余元“血汗钱”,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524日,该院立案受理了张某等诉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法官了解到作为被执行人的某建筑公司在镇江范围内共有10余个银行账户。执行法官仅用了1天半的时间冻结了其位于镇江范围内的所有银行账户。526日,该公司与执行法官取得了联系,并且告知愿将62万余元汇入法院账户,并且希望法院及时将位于镇江工商银行的账户予以解封。事后得知,该公司位于镇江工商银行的账户在我院采取冻结措施后一小时就打入了90余万元的工程款,此笔工程款原先只在该公司银行账户上做短暂停留,不巧被法院待个正着,想往外汇出都汇不出去。眼看着62万余元无法转移,还要承担不能按时汇款给其他单位的违约责任,该公司才着了急。执行法官乘势而上,告知解除银行账户的冻结可以,但是前提是必须立即将62万余元打入法院账户。 

 

527日,被执行人将62万余元打入了法院账户,12起涉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就此圆满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