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积极探索和拓展行政审判工作新领域,把行政审判的关口前移,从单纯的审判监督发展到事先指导和事后监督并重,从个案审查发展到规范化指导,为预防行政纠纷发生,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制定计划,定期走访行政机关。该院采取普遍走访与重点走访相结合的办法,按月落实走访计划。及时掌握行政机关执法的范围和重点,帮助其建章立制,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解决其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特别是对近年来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在走访中将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馈,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送法上门,开设专题法制讲座。定期开设专题法制讲座,选派资深法官为执法人员讲授《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知识,帮助执法人员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邀请旁听,结合实例以案讲法。对有重大影响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邀请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和执法人员参加庭审旁听,特别是邀请被告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参加旁听,以具体案例为教材,增强法制宣传实效。

 

积极建议,针对实际解决问题。对在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有关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帮助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注重程序,规范行为,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帮助行政机关总结经验和教训,在今后的执法中避免问题再度发生,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与依法审判之间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