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本应为了一个共同的家庭互谅互助,共同奋斗。然而现实中很多家庭却存在着谁管钱,谁掌家的问题。有的甚至为了谁保管钱、谁当家闹出家庭矛盾,最终导致离婚。近日如东法院处理了一起因为不上交工资而导致的离婚案件。

 

男青年吴某于20023月与女青年帅某相识,两人随即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结婚后两人也一直相处得不错。事情起因于2010年,丈夫年底打工回家。妻子帅某在丈夫洗澡的时候无意中拿起了丈夫的手机,想看看丈夫的短信。没想到在手机中发现了一段录音,内容是丈夫吴某与某异性在床上一段不堪入耳的谈话。妻子无论如何不能接受丈夫出轨的事实,在与丈夫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起诉到如东法院要求离婚。起诉后如东法院对两人进行了调解,两人达成了和好协议。其中一项规定“丈夫吴某需将现有存款3万元交给妻子帅某保管,同时丈夫要每年将工资4万元交给妻子,并保证每年不低于15%的增长”。到了2011年,妻子再次起诉到了法院,理由是丈夫没有按照约定上交工资,同时两人无法相处,已无感情。

 

对于妻子的起诉,丈夫提出自己在调解和好后已经改正,没有再与任何异性交往,工资不交是因为没有挣到钱。同时也是考虑到两人和好后实际上已经分居,没有必要再将钱交给妻子。

 

如东法院受理该案后对此案进行了调解,鉴于双方当事人都认可感情破裂的事实,法官最终调解结束了两人的婚姻。